張貼日期: 2025-09-03 08:29:14 點閱:11
一、依據體育署114年8月28日臺教體署全(一)字第1140028964A 號函及「「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 (如附件)第 8及9條規定(略以):指導員證書有效期間為
3年,屆期需展延者,初級及中級指導員分別須具備30點及 40點之專業能力點數,前開專業能力點數包含執行業務、專業進修及專業論述3項目。
二、為協助持有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書者累積證書效期展延所需之專業能力點數,爰依據「國民體適能資格檢定辦法」委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辦理旨
揭研習課程,全程參與者除將核發研習證書外,並將授予渠等上開 專業進修項目之點數。
三、旨揭課程訂於9月13日(六)、10月12日(日)、11月1日(六) 及11月8日(六)分別假於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及慈濟大學舉辦中、
北、南及東區梯次之研習課程,並依據指導員之級別分為初、中級 課程辦理。每梯次以錄取90人為原則(初、中級課程各45 人),一律採用網路報名,請有意參與
者自114年9月1日上 午10時起至114年10月13日下午5時止至體育署「i運動資訊 平台」進行網路報名(網址:https://reurl.cc /0vX3jl),恕不接受現場報名及
旁聽。
四、請協助轉知所屬具備參訓資格之會員、教練、同仁、教師、學生及人員等踴躍報名參加,並請視情況於貴單位網站刊登報名資訊。
五、關於本案如有詢問事項,請逕洽本案聯絡窗口,(02)77496876蔣小姐、(02)77496879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