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2-24 16:06:04 點閱:38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工作建議」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0169號函辦理。 |
| 二、 | 請貴校務必落實「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三級預防工作計畫」,並參考旨揭建議完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自我傷害預防工作,降低校園學生自我傷害事件之發生。 |
| 三、 | 請貴校務必落實高關懷個案之追蹤輔導工作;並於再次檢視及完善相關規劃,以積極維護學生心理健康與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