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部分 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27日以臺教授國部 字第1145502437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教育部公函、發布 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請查照。
                             
                        
                             上一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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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處 / 張貼者
                教學組長
                                   
                                            
            
            
            
                張貼日期: 2025-07-04 11:3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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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502437D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