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5-09-17 14:45:51 點閱:5
財團法人永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 2025.09 114 學年度第一學期非山非市學校獎助學金辦法 2025.09 制定
一、 目的: 鼓勵教育部認定之非山非市學校學生積極向上,給予學業優異之學生肯定。
二、 對象: 1. 就讀教育部認定之非山非市高中職、國中及國小。 2. 家中經濟弱勢者。 3. 學業成績須達全年級前50%,由導師推薦在校表現優良者。
三、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及師長推薦信(附件一)
2. 經濟證明:低收或中低收證明、清寒證明、國稅局資料、主要家計負擔者之失業證明、診斷證明及特殊境遇家庭等相關證明資料。若經濟確屬弱勢而未達法定清寒標準者,由導師詳述家庭經 濟狀況並簽章以茲證明。
3. 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單,惟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由導師整體評估。
4. 學校匯款資訊,請務必檢附經出納/會計核對過之帳戶資料或金融機構電子帳戶截圖(附件二)
四、 申請方式: 1. 每校每年級限1位申請名額,請於114年10月15日前備妥申請文件,由學校統一寄回至本會提出申請,申請截止以郵戳為憑。
本會地址:104452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7號3樓之10 2. 收件後將由本會審查,並將得獎名單通知學校。
五、 獎助金額及撥款方式: 1. 每人獎助8,000元。 2. 審查通過後,本會撥款至學校帳戶,由學校轉發獎助學金給學生,並完成簽收列冊(附件三)及捐款收據寄回本會。
六、 注意事項: 1. 申請者須同意本會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對申請之個人資料有為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權利。提供之各項個人資料僅作為本會辦理獎助學金申請使用,不會挪作其他用途
。 2. 本會依 申請收件順序審查獲獎學生,並視預算上限得提前結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