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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第8條、第9條之2、「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之1修正條文。

類別:人事室 張貼者: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6-10-21 10:52:34 點閱: 13 (2372.txt) (副檔名:txt,另開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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