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兒少代表」,鼓勵符合資格之兒童及少年報名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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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 張貼者
訓育組長
張貼日期: 2026-06-26 08:4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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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為遴選「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兒少代表」,請貴校推薦1名符合資格之兒童及少年報名遴選,詳如說明,請查照。 |
| 一、 |
依據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遴選兒童及少年代表參與中央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原則」規定辦理。 |
| 二、 |
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第12條、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6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兒少法)第10條規定,保障兒童及少年(以下簡稱兒少)參與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所設兒少福利與權益事務相關小組運作權益,每年定期辦理遴選作業。 |
| 三、 |
本次遴選資格為民國98年1月1日之後出生之兒少,參選兒少不以曾任或現任地方兒少代表為限,並可推選身心障礙兒少、原住民族兒少、新住民子女、國中(含)以下兒少及不分處境兒少。 |
| 四、 |
為保障身心障礙兒少、原住民族兒少、新住民子女及國中(含)以下兒少,請貴校優先推薦符合上述資格身分之兒少報名遴選。 |
| 五、 |
本案資訊亦同步公告於本府社會處網站,路徑:社會處-兒少福利專區-彰化縣兒童及少年代表-彰化縣推選行政院及衛生福利部兒少代表推選作業公告。 |
| 六、 |
請於115年7月20日(一)前將報名表寄至承辦人信箱: min0417@email.chcg.gov.tw,或電洽04-8325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