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教育重要宣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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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日期: 2026-07-17 09: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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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近期性別平等教育重要宣導事項,請各校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5803125號函辦理。 |
| (一) |
依性別平等教育法(下稱性平法)第10條規定,學校每年應參考所設之性平會所擬各項實施方案編列經費預算。 |
| (二) |
本府已於115年6月15日以府教特字第1150234819號函,針對學校性平會依規落實辦理不適任人員查核及通報作業事宜,請各校應依規定每季(每年3、6、9及12月)至教育部「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辦理通報及查詢作業,並建立報告列管機制。另,學校應每半年提案至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例行報告。 |
| (三) |
請學校於處理校園性別事件時應確實注意當事人身分保密,及依性平法第25條規定,提供當事人必要之協助,並請學校性平會紀錄簽核應以紙本密件陳核,避免以電子公文方式陳核,以落實保密規定。 |
| (四) |
為降低數位網路性暴力與剝削之情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已將「網路/數位性別暴力」之相關教材與教案掛載於性別平等教育資源中心之網站https://reurl.cc/zQamnp,提供教師下載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