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6-07-31 10:35:30 點閱:13
| 主旨: | 茲因《學生輔導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3項規定,業已提列至《學生輔導法》第6-1條第5項,爰予修正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府115年7月22日府社身福字第1150287412號函辦理。 |
| 二、 | 旨揭《身心障礙者合理調整參考指引》前以本府115年7月10日府教特字第1150271808號函計達。 |
| 三、 | 檢附修正對照表如附,修正版本(2026年7月修正)已公布於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gov.tw/hqq),可自行下載參考運用。 |